一线|最高法:顾雏军挪用资金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腾讯新闻一线 2019/4/27 11:31:30 0阅
腾讯新闻《一线》 李思谊
外界关注的顾雏军重审一案尘埃落定。今日(4月10日)上午,位于深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庭公开宣判了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在维持对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部分的同时,审判长撤销了广东省高院及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对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犯挪用资金罪的量刑部分。
今年60岁的顾雏军,是格林柯尔集团的创办人,曾于天津大学任教,是顾氏制冷剂的发明者。他旗下曾控制科龙电器等五家上市公司,并拥有科龙、容声、美菱、吉诺尔等冰箱品牌,曾占据中国冰箱市场半壁江山。同时,他还善于各种资本游戏。
2005年8月,顾雏军被“闪电拘捕”。2008年,因虚假注册、挪用资金等罪在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年。2012年顾雏军提前获释出狱。出狱后当月,顾雏军便向最高法提出申诉。直至2017年12月,最高法宣布提审此案。2018年6月13日、14日,最高法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公开开庭审理。
目前,五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完毕。最高法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可以在宣判后分别向原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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